第116章 有人免费,有人死去-《国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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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东想出了一个同行做梦也不会想到的方法:他要各地的代理商游说各地卫生协会,工商协会,医药管理协会,由北海生物与协会联营,建立经济共同体关系。
“丁总,我想问一下如何联营,我们的责权利都有哪些?”钱会长问得详细。
“比如,我们搞合作搞联营,卫生协会每个月都要搞宣传,你宣传我来出经费。”
与工商协会,每年《广告法》的宣传北海生物都出钱,由他们去操办,劳务费等打进去……
“基层的卫生协会也可以做我们的代理商……”
哦,这倒是一条道路,钱会长很是动心。
其实,这样的操作,华为从九三年就开始了。
任正非与电信局成立合资公司的尝试最早开始于 1993 年。
当时华为资金紧张,银行又不给予民营科技企业贷款,任正非便说服 17 个省市级电信局合资成立了一家名叫莫贝克的公司,后者出资 3 900 万元,任正非承诺每年给予 33%的高额回
报。
这又是一则“有人免费、有人死去”的案例。
在华为的一份内部文件中,任正非如此阐述他的策略:“通过建立利益共同体,达到巩固市场、拓展市场和占领市场之目的。
利益关系代替买卖关系;以企业经营方式代替办事处直销方式;利用排他性,阻击竞争对手进入;以长远市场目标代替近期目标。”
华为的合资模式率先在四川取得成功。
1997 年,四川电信管理局由工会出资,与华为公司组建四川华为公司。到年底,华为在该省的业务合同就从上一年的 4 000 万元猛增到 5亿元,一下子涨了 12 倍。
作为合资方,四川电信分到了 25%的丰厚利润。四川模式当即产生了连锁效应,在一多年的时间里,华为先后与天津、上海、山东、浙江等省市组建了 9家合资公司,其主要业务就是把华为的设备卖给合资的电信公司,这一模式让华为转眼之间
成了各地电信局的“自家人”,自家人采购自家人的设备便俨然成了最合理的事情。
对于华为来说,合资模式让它成为电信市场的垄断型供应商。
在河北省,华为的业务从零一下子做到 10 亿元,在山东省,则从原来的 2 亿元销售额猛增到惊人的 20 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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