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冰-《杀破狼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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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庚郁结的心情突然好了一些,屠户家的小胖子都没怎样,他要是再惴惴不安,岂不是显得太没用了吗?
长庚心道:“我干脆自己跑了吧,反正也没牵没挂的,跑到个深山老林当猎户,谁也找不着。”
然而决定要跑,首先要割舍掉十六……顾昀,长庚试着动了一刀,疼得肝肠寸断的,只好暂时拖延搁置,这一搁置,便随波逐流地被顾昀带上了返京的路。
葛胖小说追随他就追随他,这乡下长大的男孩魄力十足地给自己选了一条远上帝都的路,还买一个搭一个——第二天准备出发的时候,长庚看着自己面前虽然换上男孩打扮,却活像女扮男装一样的曹娘子,实在没什么想法。
曹娘子鼓足勇气,嘤嘤嗡嗡地捏着嗓子道:“长庚大哥,那天你在暗河边救了我的命,我爹说,男子汉大丈夫,不能忘恩负义,救命之恩应当以身相许……”
长庚听到“男子汉大丈夫”的时候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,听到“以身相许”的时候已经有点胃疼了,干巴巴地回道:“以身相许就很不必了。”
曹娘子耳根通红,羞答答地说道:“我……就是想跟你去京城,服侍左右。”
长庚本想一口回绝,可是话到了嘴边,又莫名其妙地自己滑进了他的喉咙,印象里,葛胖小和曹娘子一个是跟屁虫,一个压根没在他面前说过几句完整话,跟自己谈不上有什么交情,可是一旦离开了雁回小镇,这两人却好像成了他对这里全部的记忆——沈十六不算。
长庚犹豫了一下,转头一边顾昀拨给他路上用的侍卫道:“劳烦这位大哥问一下安定侯。”
侍卫很快回来了:“大帅说全凭殿下做主。”
长庚轻轻吐出一口气,心想果然,这种不足挂齿的小事,顾昀是不会管的。
带上了葛胖小和曹娘子,长庚翻身上马,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背后的雁回小镇。
这里曾经有巨鸢归来,两岸喧闹的人群夹道相迎,虽然清贫如洗,但总还都是平静快乐的,如今只不过被战火扫了个边,整个小镇就仿佛已经落入了一片阴影里,远近只有鸦声此起彼伏。
长庚心里有种难以言喻的预感——他觉得从前那些快乐简单的日子,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。
玄铁营的劲旅一路急行军似的往京城赶,饶是少年人精力旺盛,几天下来也不由得筋疲力尽。
这日露宿一处山谷时,长庚昏昏沉沉中做了个别出心裁的噩梦,梦见他自己手里拿着一把钢刀,一刀洞穿了顾昀的胸口,血喷出了老高,顾昀面如纸,眼神黯淡,微微带着一点游离的散乱,一行细细的血迹顺着他嘴角流下来。
长庚大叫一声“义父”,惊坐而起,一头一脑的热汗,他下意识地在胸口上摸了一把。
长庚磨平了那把废了的袖中丝,发现它废得很别致,上面被紫流金灼烧后留下的痕迹宛如花纹,像一朵祥云的样子,便自己穿了个洞,挂在了脖子上。
那把袖中丝帮他杀了一个蛮人,长庚认为自己已经见过血,便不能算是孩子,有资格当个真正的男人了,于是终日带在身上。
玄铁片触指冰凉,渐渐平息了长庚的心绪。
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,爬出了自己的帐篷,值夜的侍卫见了,立刻要跟上,被他拒绝了。
长庚独自行至小河边,洗了一把脸,听见草丛中有细细的虫鸣,便顺手一摸,便将那小小一只寒蛩抓在了手心里。
流火便是秋凉将落,这小东西的命数,也就快要到头了。长庚觉得它怪可怜的,便撒手放了生,漫无目的地沿着河岸踱起步来,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顾昀的帅帐前。
他回过神来,自嘲地笑了一下,刚要转身离开,突然看见沈易匆匆赶来,手里端着一个瓷碗,一股熟悉的药味在原地弥漫开来。
长庚鼻子抽动了一下,走不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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