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章:活着就好-《穿越到年代文中吃饱喝足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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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比起没什么肉,光啃骨头的野鸡、山鸡,还是家养的鸡有滋有味。尽管鸡才养的时间不长,不如老鸡。

    面食她不太行,方氏又在跟着小舅学手艺,丁鱼就直接蒸了红薯。

    金灿灿、黄壤的红薯即使在黑市里也不容易买到,大多都是白薯,但白薯噎人,吃多了还烧心,相比起软糯浸蜜甜滋滋的红薯丁鱼当然更喜欢红薯,就是量不大,还没有后世的个头大,都是小小、细细的一根。不过,没有化肥农药的浸染倒是更有滋味。

    而蒸的红薯又比水煮的更甜,丁鱼蒸了一锅。

    又泡了黑木耳,鸡胸肉炒黑木耳,再加了玉米糊,中午一顿饭几人都也是吃了个满足。

    尽管小参仲不舍得自己娘独自留在山里,想留下来陪着娘住在这里,可方氏没有答应。

    她逃进了山里就相当于成了黑户,而儿子还要长大,还要以后娶媳妇,是不可以跟着她成为黑户的。所以,方氏很清醒,她不能让儿子跟着她生活在山里。

    尽管不能时时跟娘在一起,知道娘活着,回去的路上小参仲也还是很高兴,一路不停的说着感谢丁鱼姐姐的话,草也抢着割。仿佛知道娘活着给他带来了无穷的力量,都不知道累了,所以,出来山里的时候太阳都还没落尽。

    小舅去交工,丁鱼带着小参仲往家走,边走还边嘱咐,

    “以后不可以自己一个人进山,别看今天咱们进山没有遇到危险,那是偶尔。特别是到了开春后,山里最不缺的就是蛇,秋天的时候我进山还经常遇到,春夏只会更多。冬天虽然没有蛇了,但巧不巧的会遇上狼或是豹子、野猪之类的。你要想你娘了就跟我说,我带你进山知道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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